从6月1日召开的江西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江西省响应政府号召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民中,有26018名符合国家确定奖励扶助制度条件的对象,即将获得每年600元的奖励扶助金,这是由过去“处罚多生”为“奖励少生”,建立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与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重大突破。为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从2004年开始,国家在中、西部15个省、市进行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江西省宜春市是试点地区之一。由于江西省委省政
府、宜春市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此举赢得了社会的广泛拥护和赞誉。今年江西省被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扩大试点,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这一制度。奖励扶助制度所需的资金按每人每年600元标准计算,今年江西共需资金1500万元,中央财政负担50%,为了不给市县财政增加压力,其余的50%全部由省财政安排。这充分体现了江西省委、省政府对农村人口与发展问题的高度关注。目前,江西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格确认工作全面完成,已上报国家并向中央财政提出资金申请;需要省级配套的780.54万元资金也已落实,资金发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
(信息来源:江西地方商务之窗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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