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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与保荐代表人面对面交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 13:46 上海证券报

    5月31日上午,股民学校网上专题报告会5月专场------业内人士谈股权分置在中国证券网上举行。本报股民学校主持人小张老师、三一重工(资讯 行情 论坛)股权分置保荐代表谭军、李锋等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了深入交流。现将报告会交流的部分内容摘录如下,供投资者参考(图为股民学校报告会现场)。

    ●关于股东大会

    投资者:6月10号投票马上要开始了,三一重工做了哪些方面的准备工作?

    李锋:公司目前正在进一步与流通股股东进行沟通,以消除误解,增强互信,另外公司也通过指定媒体发布了公告,进一步提醒公司股东参与此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表决。

    投资者:现在的流通股表决是不是就等于机构在表决?

    李锋:如果流通股股东不积极参与表决的话,就有这样一个结果,所以您的一票也很关键,各位中小投资者积极参加投票,表达意见,就不是机构独立表决了。

    投资者:网上投票的时间是不是可以延长?是不是可以不受上下班时间的限制?

    李锋:为了充分保护各位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此次网络投票时间是6月6日到10日的所有交易时间,已经突破了现有的相关规定,由于此次网络投票采用的是交易系统平台,因此,必须在交易时间内才可以进行投票。

    投资者:6月10日的三一重工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对流通股股东有何影响?

    谭军:6月10日三一重工的股东大会只表决一项议案,就是本次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如果股东大会通过了本次改革方案,则所有的流通股股东都将按每10股获得3.5股股票和8元现金的对价,非流通股也获得了未来上市流通的权利;但如果本次股东大会否决了议案,则所有流通股股东都将失去获得任何对价的机会,非流通股股东也没有获得未来上市交易的机会。

    本次表决不仅需要参加表决的2/3表决权同意,而且还需要参加表决的2/3流通股表决权同意,可以说每位流通股股东的表决票都非常重要,如果你投票赞成,或许结果就是通过;如果你投票反对,或许结果就是方案被否决。所以,建议所有的流通股股东都积极参与到维护自己权益的股东大会表决中。

    ●关于股权分置方案

    投资者:三一重工为何要调整方案?

    谭军:三一重工本次对方案的调整是在与流通股股东进行充分的交流和沟通以后,为了实现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共赢,并表达对流通股股东意见的尊重基础上才决定进行的调整。

    投资者:三一重工推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前是否与基金沟通过?有没有做过市场调查?

    李锋:在三一方案推出后,公司与包括基金在内的主要流通股股东进行了一对一的推介,充分听取了大家的意见,对于其他中小股东,公司也采取了包括路演在内的其他沟通方式。

    投资者: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股本总数、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所有财务指标是不是均不发生变化?为什么?

    李锋:由于此次方案中对价完全由非流通股股东们自掏腰包支付,对价支付是股东之间的事,完全不影响上市公司,所以三一重工的股本总数、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指标在方案实施前后均不会发生任何变化。

    投资者:三一重工关于大股东减持问题的承诺有何法法律效力?

    谭军:首先,大股东的承诺完全具有法律效力,并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通过一定的强制措施来保证履约。其次,如果大股东违反了承诺,广大中小股东也可以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投资者:假如你们违背了承诺,到时候违规减持了会有什么处罚?

    谭军:现有的规定将保证非流通股股东根本无法违约,如果违约必将受到国家有关法律的惩罚。

    投资者:如果三一重工的方案在股东大会上被通过了,您认为会对三一重工有哪些影响?

    谭军:所有的股东利益更加一致,流通股股东将很快获得对价,非流通股股东获得一个未来的流通期权。

    投资者:请问确定合理对价的因素有哪些?

    李锋:保持流通股市值不因本次改革而发生损失和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是最重要的因素。

    投资者:只让非流通股股东提方案,流通股股东表决,这样不合理。应该让流通股股东提方案,非流通股股东来表决。同意吗?

    谭军:为了提高效率,我们不仅是非流通股股东提方案,也充分考虑流通股股东的意见并进行方案调整。当然,也非常欢迎流通股股东提出可以实现共赢的方案。

    ●关于公司前景

    投资者:你们如何看待诚信?大股东对三一重工有信心吗?

    李锋:诚信是市场经济的立身之本,大股东在多个场合强调了其对公司发展充满了信心。

    投资者:基于非流通股股价和流通股股价之间有巨大差异,三一重工在未来发展过程中,如遇到一些资金周转上困难,有没有可能通过抛售非流通股来获取现金?

    李锋:首先,非流通股价格难以确定是目前改革的最大难题,也就不存在两类股价有巨大差异了;第二、三一重工与其大股东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主体,其困难分别由自己解决,简单地说大股东如果出售股票获得的资金属于大股东,不属于上市公司。

    投资者:股价是由公司业绩支撑的,如果今后三一重工的业绩下滑,股价达不到承诺的19元以上,是不是意味着三一集团手中的股票永远不能流通?

    谭军:三一集团相信股价由公司业绩支撑的逻辑,所以才承诺本次改革以后出现5个交易收盘价达到19元是其公开出售的一个必要条件。假设公司股价永远不到19元,三一集团持有的公司股票永远不通过交易所公开产生流通,但我们相信三一重工未来拥有美好的发展前景。

    李锋:是的,但要强调一点,达到了条件也不意味着必然减持。

    ( 三一重工6月10日股权分置投票方法详见本版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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