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央行前行长被责令一个月内偿还46亿美元巨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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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 08:01 中新网 | |||||||||
据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版报道,泰国央行前行长伦差·玛拉甲暖5月31日被责令偿还1860亿泰铢(合45.7亿美元)。他被勒令在一个月内向泰国央行偿还这笔巨款,否则他的个人资产将被查没。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前夕,泰国试图保卫其固定汇率制度,负责行动的是前央行行长伦差,但泰国的努力以失败告终。
这起独一无二的起诉与捍卫泰铢固定汇率的惨败相关,泰国的政要、政策制定者和商界人士都牵涉其中。泰国一家地方法院就此做出裁决,严惩伦差先生,判处他"严重失职",理由是他在与货币投机者的较量中耗尽了泰国的外汇储备。 伦差是一名职业央行官员,在1996年末的危急时刻被提拔至行长职位。泰国在1997年5月和7月捍卫泰铢的行动中动用了超过3000万美元的外汇储备。这是一场注定失败的阻击,此后泰国被迫在1997年7月2日采用浮动汇率。 在与泰铢崩溃有关的人物中,伦差是唯一被泰国总理他信政府起诉的一个。泰国一项法律规定,国家公务员要对他们给政府带来的损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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