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天,南京新百召开了新百2004年度股东大会。在金鹰进入新百一年之后,新百交出了一份不尽如人意的年报,净利润下降了40%。
致使新百2004年净利润大幅下滑40%的最重要原因是,已归入金鹰旗下的南京交家电有限责任公司向南京新百借款2000万元专项用于还银行贷款,股东大会上,通过了董事会提交的8项议程。原公司总经理汪沛俊、公司副董事长周发亮、公司董事夏淑萍提出了辞呈,新
任新百总经理傅敦汛,南师大经济贸易系主任蒋伏心进入新百董事会。
第7项议程是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将原《公司章程》第四十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对公司和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修改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和原条款相比,强化和明细了对于公司控股大股东的约束。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是不同的概念。从持股数上说,控股股东是金鹰,“实际控制人”不由让人联想到南京市商贸局。此前不久,南京市商贸局重新成为新百公司的主管部门,并在新百召开了情况分析会。(金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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