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美国证交会(SEC)宣布,花旗集团旗下的两个子公司已同意支付2.08亿美元与SEC达成和解。之前,SEC指控这两个下属子公司自1999年以来在创建和运作一家服务于史密斯-巴尼共同基金家族的过户代理机构过程中涉嫌欺诈。
这起丑闻还要追溯至1999年,当时花旗集团下的花旗环球金融控股公司与SmithBarney基金管理公司合伙游说一些共同基金客户从一个第三方转账代理公司转投至花旗的一个附属
代理公司,但期间却“误说”和“省略”了一些关键事项,以致花旗将本应该属于共同基金的利益占为己有。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查知此事后,立即指控花旗以共同基金客户的利益为代价,通过转账代理折扣来获利。
SEC宣称,花旗在建议共同基金将转账代理业务交由自己附属机构打理时,并未向这些基金董事会充分明示花旗将把其中大多数业务以一个更低的折扣与另外一家转账代理公司结算。通过这种手段,花旗在5年内获取了1亿多美元的“额外”利润,而这部分收益实际上都应该归那些共同基金所有。
为此,SEC令花旗集团将非法所得1.28亿美元如数吐出,同时再对其罚款8000万美元,并责令其立即采取一些补救措施,包括对部分合同重新进行竞标。花旗最终同意支付2.08亿美元作为了解官司的和解费,但对SEC的欺诈指控既不承认也不否认。
花旗集团总裁兼首席营运官RobertWillumstad在声明中说:“我们最重要的目标就是确保客户资产的安全性并为他们带来最大的利益。”
作为和解协议的一部分,花旗提出了一个新的业务政策,如果有附属机构提出提供转账代理业务的话,公司将允许有一位独立监督人参与竞标过程。此外,任何基金董事会都可在花旗附属公司提供服务时,要求设立一位独立顾问。
此事曝光后,花旗集团股票应声下跌17美分至47.11美元。由于之前还发生过被英国金管局指控百亿美元欺诈的丑闻,花旗今年的股价已经跌落了2.2%。
作者:徐磊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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