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监管缺位的现状有望打破———银监会正协同相关部门制定关于资产管理公司以及不良资产交易的管理办法,针对不良资产交易中的重要环节制定相关法规。
消息人士昨日告诉早报记者,监管部门目前正在起草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管理办法,该办法将明确规定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规则。此外,监管机构还将出台具体的通知来对不良资产交易中的重要环节做出规范,包括资产移交的规范、资产尽职调查、信息披露等等
。
值得注意的是,在起草过程中,银监会很可能把资产管理公司负责人纳入重点关注范围。该消息人士称,监管部门将制定资产管理公司负责人考核办法,来明确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责任的承担,还会详细列出对不同违规现象的惩处条例。
银行界人士称,出台法规是制止近来出现的不良资产处置黑洞的最佳良方。今年1月,审计署署长李金华在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通报,资产管理公司在剥离、处置、内部管理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发现案件线索38件、涉案资金67亿元。
不良资产处置的黑洞已经引起监管部门的强烈重视。目前,银监会已专门成立不良资产交易监管机制的课题组,该课题组于日前发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交易监管研究》。
上述研究报告指出资产公司不良资产交易主要存在五大弊病:不良资产收购非市场化;处置透明度不高,难以实现回收价值最大化;外资积极介入不良资产交易,但制度规范没有及时跟进;不良资产交易中介服务混乱;法律和制度环境不利于不良资产交易的规范发展。
研究报告指出,银监会将加强不良资产交易的监管,包括上述对法制法规的健全,还将开展现场检查及非现场检查,对中介机构进行整顿,对违法违规行为“认真查处”。
眼下,监管部门正着力为不良资产交易创造更好的外部环境。该研究报告称,监管部门将着力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并将着手培育金融债权交易市场,并协调相关法规,给不良资产交易创造一个健康的环境。
另一方面,资产管理公司自身的股份制改造工作也在如火如荼进行着,根据银监会的意思,将鼓励“具有丰富不良资产处置经验的国外战略投资者”参股资产管理公司,以使其公司治理得以完善。
截至2005年3月末,华融、长城、东方、信达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共计处置不良资产6885.5亿元,累计回收现金1408.9亿元,占处置不良资产的20.46%。其中,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现金回收率为20%;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为10%;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为23%;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为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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