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第二批股权分置试点将启动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 11:04 海峡都市报

  N据证券时报

  本报讯中国证监会今日发布通知,宣布将进行第二批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证监会表示,首批四家上市公司改革试点工作正在平稳推进。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第二批试点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正视试点期间

  市场的下跌

  记者:当前推出第二批试点的意义是什么?

  发言人:在首批试点的推进过程中,证监会以召开座谈会、收集整理媒体信息等多种方式,尽可能广泛地听取了市场意见。针对市场提出的首批试点公司规模过小、代表性不强;首批试点公司方案较为雷同、推广适用性不够;程序安排中改革方案制定缺乏两类股东的互动等意见,我们认为有必要在进一步推进试点过程中加以解决,以巩固和扩大试点的导向和示范效应。

  改革试点启动以来,沪、深股指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跌,试点公司的股价也是涨跌互现。正确认识改革时期的市场走势,既不能忽视这一时期市场运行基本面因素的影响,也不能忽视改革本身给市场运行带来的不确定性。对于改革预期的不确定性,我们相信会在改革试点的进一步推进中得到改善。

  不宜对对价支付

  做强制性规定

  记者:监管机构如何看待支付对价问题?第二批试点是否要对支付对价做出原则规定?

  发言人: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说明:一是对价支付是改革方案设计的重要内容,但公司发展和市场机制转变才是改革的目标。二是按照“统一组织、分散决策”的改革思路,证监会不宜对此做出强制性规定。

  第二批试点公司

  选择范围更广

  记者:什么样的公司能够成为第二批试点公司?

  发言人:股权分置改革的目的在于健全资本市场运行机制,所有上市公司最终都要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为实现这一目标,第二批改革试点的公司选择要具有比较广泛的代表性。因此,我们在公司规模、行业分布、股权结构、经营状况等公司基本条件方面,没有作出限制性规定,原则上所有上市公司都具备成为试点公司的基础条件,包括存在某些特殊情况和历史遗留问题的公司,只要能够拿出合法合理,有利于市场稳定和发展的改革方案,都可以表达参加改革试点的意愿。但是,为了保障第二批试点规范有序地推进,正在被证监会立案稽查的公司,股票涉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或股票交易存在其他异常情况的公司不得成为试点公司。

  鼓励方案模式创新

  记者:第二批试点公司的改革方案是否还会复制首批试点公司的模式?

  发言人:我们鼓励在改革实践中进行多种方案模式的创新,只要上市公司和保荐机构提出的试点方案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要求,有利于降低改革成本,维护市场稳定,并且能够得到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业务规则和技术系统的支持,都可以付诸改革实践。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缤 纷 专 题
周 杰 伦
无与伦比时代先锋
Beyond
Beyond激情酷铃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