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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81种纺织品出口关税传递出怎样的政策信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 10:37 商务部网站

  在5月20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6月1日起对我国74种纺织品加征出口关税后,30日,税则委又改变20日的决定,取消对我国81项纺织品征收出口关税。这一前一后的决定征收和取消征收,其来龙去脉是怎样?从中又可以看出国家在调节纺织品出口方面怎样的政策取向呢?

  商务部部长薄熙来30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对此作出了解答。他说,
今年,为使纺织品贸易一体化不给我国的贸易伙伴带来太大的冲击,我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其中就包括两次针对纺织品的加税举动,一次是在2005年1月1日,那次加征关税涉及到148个8位税号的品种;第二次是在5月20日,税则委公布对74种10位税号的纺织品加征关税。

  薄熙来说,这两次加征关税都是中国政府主动采取的措施,其目的是为了稳定我国纺织品的出口,同时也是促使中国的企业转变贸易增长方式。但是,第二次加征出口关税和第一次又有所不同,第二次加税是商务部根据一季度中国纺织品对欧美市场出口的实际增长情况,进行科学的、系统分析后,对于那些出口呈现快速增长的产品,采取特别加征关税的措施。

  在会上,他澄清了人们对于第二次加税措施的种种误解。大部分人都认为,第二次加税是在欧美决定要对中国纺织品采取限制措施以后,中国政府迫于压力不得不出台的一种政策。其实,早在几个月以前,中国政府就已经开始研究如何更有效地实施加征出口关税的政策,来抑制部分纺织品出口过快增长的现象。众所周知,任何一个有效的政策,都需要至少一两个月、两三个月的酝酿时间。

  中国政府相信,这个关税政策执行以后,对于抑制对欧美纺织品出口快速增长的情况会是非常有效的。因为对于那些快速增长的纺织品,税率要比第一次高得多。由此可见,中国政府对于全球的公平贸易是何等的负责任。中国政府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让欧美放弃对中国的纺织品采取数量上限制措施。

  但是,在出台这项政策的时候,中国政府就“有言在先”,如果在此项政策出台后,欧美仍然对中国的纺织品出口设限,进行数量上限制,那么我国将把这些加征出口关税的产品从征税的目录中排除。薄熙来说:“我们不能让中国的纺织品受到双重的压力。”

  遗憾的是,这一很有效力的政策显然没有得到欧美的承认,美国先后对我国7种纺织品设限,然后欧盟又对我国2种纺织品设限。既然欧美已经对中国的纺织品进行数量上的限制,中国政府就绝不可能对这些产品再加征出口关税。

  薄熙来在会上很坚定的表达了中国政府的态度:“外界给我国纺织品企业加上半斤的压力,我国就要给它撤掉八两的负担。”从这句话中,我们可以看出,如果外界继续对中国纺织品加压,中国政府绝对不会再对纺织业雪上加霜,而会尽其所能保护本国的纺织企业。

  对于将来中方会不会到WTO进行申诉,或是采取相应的贸易报复措施,薄熙来表示,现在中方仍然愿意同欧盟、美国进行磋商,来妥善地解决双方面临的纺织品的贸易摩擦问题。但是,他也没有排除诉诸WTO解决争端的可能性,只是认为“现在还没有到用的时候”。

  (信息来源:纺织服装频道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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