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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投资优惠政策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31日 13:17 商务部网站

  曹县投资政策比较优惠。曹县是山东省人民政府确定的欠发达地区改革开放试点县,进入曹县园区的项目在立项、建设、融资和用地等方面享有特殊的优惠政策。在用地方面,凡新上生产性项目,投资方需要以出让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的,每亩费用2.3万元。出让土地在使用期限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参股、入股或继承。到工业园区建立“园中园”的开发者或投资者,引进的一切项目均享受园区优惠政策。在税收方面,对新建生产性企业,自投产之日起,产品增值税的县级财政留成部分,前三年给予60%的扶持,后三年给予5
0%的扶持;企业所得税的县级财政留成部分,前三年给予100%的扶持,后三年给予50%的扶持。在厂房使用方面,年纳税额在2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可以由园区管委会根据需要提供一定规模的厂房,无偿使用。在收费方面实行“零收费”政策,对进入园区的生产性工业企业,实行税外无费,市级以下财政征收的规费全免。对投资额特大的生产性工业项目,根据项目建设情况一事一议,享有更加优惠的政策。(信息来源:菏泽市曹县地方商务之窗)

  (信息来源:山东地方商务之窗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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