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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部长薄熙来就纺织品出口问题答中外记者问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31日 12:05 商务部网站

  5月30日,商务部部长薄熙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就“纺织品出口”问题回答了中外记者的提问。

  薄熙来表示,美欧援引《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工作组报告书》中的242段条款对中国纺织品设限是缺乏根据的,是不正确的。中国绝不会接受美国的“综合性安排”,也不会接受欧盟提出的“行动指南”。出于对美欧市场平稳过渡的责任感,中国政府采取了许多WTO承诺
以外的、特殊的、自主的政策措施。我们坚决反对设限,在谈判中中国政府将据理力争,维护企业的权利。但薄熙来也提醒中国企业,国际经贸就是“一浪过了还有一浪”,我们需要以平常心来应对。

  商务部部长助理易小准、傅自应以及外贸司司长鲁建华出席了新闻发布会。

  记者:

  中方如何来回应美国和欧盟方面所持的观点,即它针对中国纺织品所采取的保障措施是正确的,使得它们作为WTO的成员利益能够得到保障的一种方法。

  薄熙来:

  美欧对中国纺织品设限的依据是中国加入WTO报告书里的242段条款。美欧援引该条款对中国纺织品设限是缺乏根据的,是不正确的。因为援引242段条款是有条件的,也就是说,要证明中国的纺织品确实对美欧的市场存在市场扰乱、存在威胁贸易有序发展的事实,而且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此外,还需要有充分证据,即关于采取设限措施的详细事实说明。

  就“市场扰乱”而言,至少应该考虑三个因素:第一,中国的纺织品短期内是否存在着快速增长;第二,如果是快速增长的话,它对于美欧市场的价格是不是有明显的影响?第三,在这种情况下,对进口国国内的产业有没有实质性的损害?在这些问题上,美欧不仅没有向中方提供详尽的数据,而且和我们对具体事实的分析有很大的差距。

  2005年1-4月,中国纺织品出口一共是312亿美元,同比增长18.4%,增幅比去年同期下降了5个百分点,而且远远低于同期中国整个出口35%的增幅。

  1-4月,中国对美欧纺织品出口尽管总体是增长的,但增幅逐月下降,纺织品占中美贸易、中欧贸易的比重也是逐月下降。

  原来属于配额产品的中国纺织品对美欧出口增幅确实大,对美国增幅250%,对欧盟增长了82%。但是,这种增长是正常的,它是由过去长期扭曲自由贸易的配额体制转向现在纺织品一体化过程中所发生的现象,这和正常贸易过程中某一年、某一个时期、某种产品的突然激增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情况。多年以前,经济界人士就预料到了这种情况。

  记者:

  作为回应,中方是否会降低它作为WTO成员所承诺的市场开放的程度,以应对美国和欧盟针对进口中国纺织品所采取的设限?

  薄熙来:

  如果按照ATC协议,发达国家忠诚地、实在地履行它们的承诺,分阶段地放开配额,就不会出现目前这种情况。遗憾的是,发达国家把最紧俏的、发展中国家最有出口潜力的那些配额保留到最后一刻,美国保留了90%,欧盟保留了70%。所以,中国纺织品出口激增,究其原因,美欧应该理解,在这个很长的过程中,它们是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的。

  尽管如此,作为一个负责任的贸易大国,尽管中国还有很多困难,尽管我们深知纺织品一体化的权益是我们应得的。但是中国政府出于对美欧市场平稳过渡的一种责任感,还是在今年年初就做出了一些重大的决策,如自主地限制我们纺织品的出口,降低出口增幅,采取了降低出口退税率,实行纺织产品的出口自动许可,以及对某些纺织品加征出口关税等十项重要措施。这些是WTO承诺以外的、特殊的、自主的政策措施。正是这些措施的实施,保证了美欧市场目前较为平衡的状态。

  记者:

  在美国已对纺织品设限的情况下,商务部下一步如何在谈判中更好地维护中国纺织业的利益?

  薄熙来:

  纺织业是我们中国非常重要的产业,同时又是劳动密集型的产业,涉及到直接就业的人口大概1900万,其中相当一部分是低收入家庭,如果加上相关的就业人口就更多了。所以,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中国纺织品的问题。美欧对我们设限的每一个品种,都涉及到至少1000家企业,多则达到6000家企业。

  近一段时间,胡锦涛主席、温家宝总理都非常关切纺织品出口问题。商务部正在全力以赴制定应对措施,我们正在跟美国、欧盟就这个问题进行谈判和磋商。但是有一条,我们绝不会接受美国在纺织品一体化中一开始就提出来的“综合性安排”,也不会接受欧盟提出的“行动指南”。因为事实上,这将取消中国在纺织品一体化后获得的法律权利。

  事实上,现在涉及到中国纺织品出口的,不仅有中国的企业,而且还有相当多的外商投资企业,中外企业的利益是交织在一起的。我们会尽我所能在谈判中据理力争,维护我们的企业在加入WTO后所获得的权利。

  记者:

  记得薄部长在北京《财富》论坛上谈到过美欧对于自由贸易采取双重标准,请您进一步加以阐述。

  薄熙来:

  我所说的双重标准,当时指的是在美欧发达国家有竞争能力的产业里,美欧是极力倡导自由贸易的。但是,对于发展中国家能够挑战它们产业的一些产品,就马上搞贸易保护主义,关上大门,我认为这是双重标准。在历史的过程中,应该说绝大多数的产业,美欧发达国家都占有绝对优势,发展中国家没有条件和它们竞争。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经历了千辛万苦,终于慢慢积累形成了一个有竞争力的产业,就是纺织和服装产业。

  如果是一个标准,是真正的自由贸易,发达国家应该能够容忍发展中国家在这个领域里显示它们的能力,让发展中国家的纺织服装业释放它们的生产能量,其实这无伤发达国家的市场。

  但是,近几个月,美欧的表现令人遗憾,对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的纺织服装业,劳动密集型的产业所形成的低值的产品,采取了极力抵制的态度,而且是迫不急待。

  归根结底,对中国纺织品采取数量限制,在WTO自由贸易这个普遍的原则下是不光彩的,是一种保护主义。因此,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要为中国的业界,也是为发展中国家说几句公道话。

  讲自由贸易,应该是同等的竞争条件,而且既然达成了协议,就应该是真实的,而不是达成了协议以后不执行,或者在达成的协议中又埋下很多伏笔,我觉得这就是双重标准。

  记者:

  财政部公布了对81项纺织品取消征收出口关税的文件,我们想知道中国为什么这么做?另外,为了改变出口猛涨的趋势,出口关税取消之后,你们还打算做什么样的努力?

  薄熙来:

  中国加征出口关税有两次,都是中国政府主动采取措施,其目的是为了稳定我们的出口,同时也是促使中国企业转变贸易增长方式。第二次加征出口关税和第一次有所不同,在于我们已经拿到的一些数据,根据1、2、3月中国纺织品出口对美欧市场实际的增长情况,进行了科学地、系统的分析。所以,第二次是有选择性的,也是很有针对性的,第一次是比较宽泛的。我们相信,这个关税政策执行以后,对于抑制对美欧出口的增长会非常有效。因为对于那些快速增长的纺织品,加征税率比第一次要高得多。

  但是,在出台这项政策的时候,我们也有言在先,就是如果今后有国家或地区对进口中国的纺织品设限,进行数量限制,那么我们将把这些加征出口关税的产品从我们征税目录中排除,毫无疑问,我们不能让中国的纺织品受到双重的压力。

  我曾一再向美欧方面的代表建议,你们要重视这个政策,这是一个来之不易的政策,是一个有效力的政策。但遗憾的是,美欧并没有接受这一点。

  中国政府必须非常公平、公正地对待中国的企业,在要求它们顾全大局的时候,我们也得给它们一个公平的待遇。也就是说,如果美国、欧盟没有高度重视中国加征出口关税的措施,仍然采取设限,我们就相应地调整我们的政策,你给我们的企业加上“半斤”的压力,我就要给它撤掉“八两”的负担。

  另外,5月20日,中国税则委第二次加征关税的公告发布以后,有外国舆论认为这是美欧对中国使用242段条款实施压力以后,中国政府不得不出台的一种政策,我认为这完全是一种错误的理解。因为早在几个月以前,中国政府就已经开始研究如何更有效地实施加征出口关税的政策。任何一个有效的政策,都需要至少两三个月的酝酿。中国是一个讲原则的国家,是不怕压力的,直到美国对中国的产品设限,我们也没有接受美国提出的“综合性安排”方案。现在中方仍然愿意同美国、同欧盟进行磋商,来妥善地解决我们面临的纺织品贸易摩擦。

  记者:

  薄部长,您刚才讲到6月1日取消关税的国际背景,您有没有表明国内产业受到影响的数据?

  薄熙来:

  美欧对中国纺织品设限给我们所造成的损失是直接的。比如,美国现在对7种纺织品设限,实际上已经影响到中国20亿美元的出口,影响到16万人的就业。目前欧盟对中国的两种纺织品设限,也影响到3亿多美元的出口和相应的就业人数。

  记者:

  请问薄部长,近日来,在内地和美欧的纺织品的贸易摩擦中,内地决定对香港的OPA纺织品免征出口关税,这个举措对内地的纺织品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在目前美欧对中国纺织品的压力下,中国的纺织品可以有一部分到香港生产,这样可以规避风险。请问在目前的贸易中,香港会起到怎样的作用?

  薄熙来:

  这里有两个前提,第一,香港是WTO的成员,单独关税区;第二,内地和香港之间达成了CEPA,这是内地和香港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而且这个自由贸易协定,已经向世贸组织进行了通报,并接受了审议。根据WTO的规则,自由贸易的协议缔约方,相互给予优惠措施,是WTO普惠制原则的例外。也正因为如此,我们要对香港方面的生产和经济发展,给予在法律框架内应有的支持。

  记者:

  请问薄部长,我想知道对于中国出口的其他纺织品,中国政府是否还会继续采取加征关税的措施?如果这么做的话,什么时候出台相关的政策呢?

  薄熙来:

  我们1月1日和6月1日的两次加征关税政策,从总体上来说是继续实行的,我们排除的只是那些已经受限的产品。

  记者:

  我们注意到除了美欧之外,还有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开始酝酿对中国纺织品设限,而且它们对于中国纺织品的出口规模和竞争力也表现出忧虑,对这个问题您是如何看待的?

  薄熙来:

  中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发展中国家也是我们的老朋友,中国到现在也仍然是发展中国家,我们的人均GDP也刚刚过了1200美元,中国的中部、西部还有很多低收入人群。所以,从感情上,我们对发展中国家的需求和它们所遇到的困难深表理解。

  对于发展中国家的纺织产业,我们实际上采取了一些非常现实的措施。比如说从今年1月19日起,我国对来自25个非洲最不发达国家进口的商品实施了免关税的特惠措施。而且在这段时间里,我们给一些最不发达的国家免除了政府间的债务。同时,我们还正在鼓励中国的纺织企业走出去,和发展中国家一道来改造它们旧有的纺织企业,提升它们的技术水平和竞争能力。

  记者:

  我们最近采访了一些企业和一些热心读者,我们收集了一些看法,比较集中的看法是:既然美欧的做法是明显背离了WTO的原则,而且对国内产品产生了这么严重的影响,中方到现在为什么不理直气壮地到WTO申诉,或者采取相应的报复措施,请您解释一下。

  薄熙来:

  我也确实听到中国纺织企业,包括中国纺织协会反映了很多企业的呼声,要求中国政府在中国企业遭到不公正待遇的时候,采取贸易报复措施。我认为,中国企业深感压力,而且表达它们对压力下的不满情绪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们不一定讲报复,因为中美、中欧经贸合作的领域非常宽广。我相信,一个健康的贸易环境,对中美、中欧双方的关系,对人民都是有好处的。

  事实上,在中国加入WTO以后,中美、中欧双方通过协商、磋商,已经解决了大量的贸易争端。当然,中国的传统是提倡“和为贵”,做生意就要和气生财,我们也希望和美国、和欧洲的商人能够和气相处,能够共同解决现在的贸易问题。当然,我们也看到一些国家在遇到贸易争端的时候,不是采取妥善解决问题的办法,而是动辄设限,这种作风无益于解决贸易争端。

  你提到要诉诸WTO的争端解决机制,我想讲几个观点。第一,这是我们的权利,该用的时候就应该用;第二,双边的谈判有双边谈判的好处,但是也容易形成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没有裁判员,最后争端仍旧无法解决。所以,有时候在大的场合下让大家评个理是有效的。我还想指出,对中国的产品设限,不仅违反WTO规则,而且是歧视性的,我们坚决反对。当然,做不做、何时做,选择的权利在中方。

  记者:

  我也和中国一些纺织业界的人士进行过沟通和交流,我给他们两种可能的选择,一个是接受美国和欧盟方面对他们的出口征收一些惩罚性的关税,另一个是也许中国政府可以考虑人民币升值,在两者之间,他们更倾向于选择第一种。您作为政府一方,是否同意他们的选择?

  薄熙来:

  对于如何来解决中美、中欧之间的贸易摩擦,我们要观察美欧在这个方面采取的态度。我们的原则其实很简单,第一,我们必须按照WTO的规则来办,WTO赋予中国的权利,我们不能放弃。所以,我们不会接受像欧盟的“行动指南”和美国的“综合安排”的做法。再者,我们必须尽其所能来维护中国企业的利益。

  你提到的惩罚性的关税,就是美国、欧盟会不会凭借242段条款,对中国的纺织品采取设限的办法。首先,我们认为242段条款是歧视性的,尽管中国在加入WTO的时候,我们作为让步同意了这个条款。但是,这是中国加入WTO有进有退、权利义务的平衡。究其242段条款的本质,因为它专门针对中国,所以我们认为又是歧视性的。但是,我们承认242段条款的法律效力,我们所要求的是要严格按照242段条款所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来进行讨论。

  我总的看法是,现在美欧依据242段条款对中国的产品实施设限,它的依据是不充分的,时间是过于短暂的,判断是不科学的,有很大程度上是给中国的纺织品出口打印象分,是拍脑瓜做决策,是凭感觉,有随意性。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当然要和美欧进行认真地磋商,来表达我们的意见。

  记者:

  针对美国和欧盟对中国纺织品出口设限,我们国家已经自主地采取了加征关税等措施,来提高企业出口的门槛。那么一些企业会受到一些影响,现在企业最担心的是,如果类似的事情再发生,还会不会出现类似的措施,这样对企业是很不利的。

  薄熙来:

  从今年年初我们采取的一系列的措施来看,并不是中国政府希望给我们的纺织企业增加什么负担。事实上,因为我们就处在这样一个国际经贸环境中,中国政府权衡利弊,希望给我们的纺织企业创造一个最好的发展空间,希望我们的纺织品有序出口,也是希望能够规避我们纺织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风险。在世界贸易体系里确实还存在着一些歧视性的东西,还有一些制约我们的因素,这是历史形成的,我们必须非常理智地来面对这样一个国际经贸环境。

  我们希望为我们的企业找到一条风险比较小,发展比较平稳的贸易出路,所以中国政府非常负责任地采取了上述一些措施。而且这些措施应该讲,对于促使我们企业改造自身的结构,转变贸易的增长方式也是有利的。因为我们的企业也要与时俱进,不能老生产那些低附加值的产品。至于是不是还会采取什么新的措施,大家要有一个应对的准备,国际经贸就是这样,一浪过了还有一浪,我们需要以平常心来应对这种贸易环境。

  (编发:范嵬 信息来源:国际商报 记者:陈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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