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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工商登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31日 11:59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本报讯记者廖方通讯员胡燕妮报道:广东省工商局出台措施扶持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对农村流动小商小贩、农民在集贸市场或者地方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省工商局将免予其工商登记和免收工商行政管理的各项收费。同时将对免予工商登记的个体经营者进行备案。

  省工商局将在偏远地区进村设点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当场登记;条件具备的,当场核发营业执照。积极推行个体工商户滚动验照改革,对农村个体工商户可按成立月份或注册号尾数确定验照月份;可以提前验照;可与日常监管结合,在巡查时一并办理验照;验照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将当场办理验照手续。

  (侯颖/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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