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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大中型上市公司试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31日 10:47 海峡都市报

  N据《证券时报》

  本报讯为进一步推进股权分置改革,中国证监会和国务院国资委昨日联合发布《关于做好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实施股权分置改革要着眼于健全资本市场功能和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大中型上市公司要积极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积极支持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

  《意见》要求,试点上市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要通过规范有效的程序安排,保障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利;大中型上市公司要积极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大中型上市公司特别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要积极利用股权分置改革进一步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使资产的保值增值具有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价值评判基础。

  《意见》强调,对于凭借持股优势与其他股东合谋操纵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干扰其他投资者正常决策的,证监会将会同相关行业监管机构予以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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