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商务部网站访问量较大、知名度较高的优势,按照部领导关于网站“要为地方服务,成为地方进出口业务和招商引资工作的良师益友”的批示精神,商务部网站(www.mofcom.gov.cn)为各省、市、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开通了“地方商务之窗”栏目,帮助地方扩大商务工作宣传。为了做好我省“地方商务之窗”栏目的建设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地方商务之窗栏目是商务部网站专门为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全面、简明反映本地贸易、招商等各项商务工作的窗口,是转变政府职能,服务公众、企业的平台。请各市外经贸主管部门重视“地方商务之窗”的建设工作,加强领导,落实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并于6月10日前将负责承办此项工作的部门及负责人、维护(信息发布)人员名单报厅科技信息处。
二、制定规范,形成机制
商务部授权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对本地区商务之窗进行自行维护,主要发布本地区外经贸方面的政策法规、招商引资、工作动态等原创性信息。每个地方商务之窗的信息上网量每年不低于260条,并按统一标准对每条上网信息补助一元,多发多补。上网信息实行文责自负,因此各市外经贸主管部门要制定详细的工作规范,包括信息采集、审核、上网发布等制度,防止信息泄密。我厅将对各市(含所属县区)信息上网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全省外经贸信息化工作考核指标之一。
三、积极推动,开展培训
各市要积极推动本地区的“地方商务之窗”建设工作,对条件成熟的县区要求一步到位,实现自我维护;对条件不成熟的县区,各设区的市外经贸主管部门要负责承担所属县区的地方商务之窗的维护和信息上网工作。为减轻各市工作量,各市地方商务之窗正式启用后,不必再对我厅政府网站(www.feit.gov.cn)的地市之窗栏目进行信息更新。为了使维护人员熟练掌握《地方商务之窗内容管理系统使用手册》,我厅近期将开展多种形式培训,各市要做好参训人员的组织工作。
1、拟定6月中旬在厦门市集中对各设区市外经贸主管部门和厦门、漳州、泉州三地所辖县(市、区)的地方商务之窗维护人员进行培训。请各设区市外经贸局、厦门市贸发局将本地区参会人员名单(含上述市、县、区参会人员)于6月10日前报厅科技信息处。会议时间另行通知。联系人:黄国亮,联系电话:0591-87270252,传真:0591-87842682。
2、拟定6月下旬利用“数字福建”视频会议系统对福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六市所辖县区进行远程培训。时间及准备工作另行通知。
3、所辖县(市、区)外经贸局较多、有条件的设区市外经贸局可自行组织所辖县(市、区)外经贸局的培训,需要我厅派人授课的,请提前一周告知,以便工作安排。附件: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商务之窗内容管理系统使用手册的通知(商信字[2005]11号文)
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信息来源:福建地方商务之窗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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