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费率呈现恢复性上涨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30日 16:22 证券时报 | |||||||||
近期,宁波市9家保险公司已根据当地行业协会出台的《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行业自律公约》上调了三者险费率,总体水平上浮了30%至50%。此后,浙江其他地区的保险公司也陆续上调了三者险价格。业内人士认为,这正在引起保险业界新的一轮涨价。日前,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黄鲁建秘书长就相关问题接受了采访。 根据浙江保监局的统计数据,去年浙江全省(不含宁波)车险
近期各家保险公司纷纷提高了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的费率,继2003年下半年以来,三者险费率普遍经历了几轮上调。黄鲁建秘书长认为,产生这种现象原因有二。 一是新交法规定的赔付额大幅度上升。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极大地体现了保护受害人权益的宗旨,在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方面,对人身损害的赔偿审理标准进行大幅提高。 黄秘书长表示,据初步统计,今后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达到三、四十万元将是非常普通的,最高的甚至可能达到近百万元。投保人在去年5月1日之前投保三者险的,一般都选择保额为5万元或10万元两个标准,而这样的投保额在今后遇到有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时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出险后巨额的赔付将最终落到投保人身上。为了避免出现事故时赔个“倾家荡产”,转嫁对第三方的侵权赔偿责任,很多车主选择增加车险的投保金额,目前大多数车主的三者险保额已从原先的5万、10万上涨到了30万、50万,导致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赔付金额也相应增加,造成保险公司车险经营困难。 二是道路交通的发展与汽车拥有量的上升不相配套。大量的新手上路给道路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造成出险率大幅度提高。单个交通事故的赔偿金额大幅提高,20%-50%的费率上调对增长近100%的赔付来说显然不足。黄鲁建秘书长指出:“在相关道路救助基金未出台前,出于规避经营风险的考虑,保险公司再度上调车险价格是必然的” 因此,经历过几轮的上调以后,广大车主普遍感到车险价格的明显上涨。黄秘书长表示,经过2003年开始的车险费率改革,车险市场正在日趋成熟和稳定,这体现在车险费率水平越来越贴近市场,越来越与风险高低挂钩。目前价格最有回升,但仍远远低于2003年改革前统颁条款的费率水平,目前的三者险涨价只是恢复性的上升,车险还有涨价空间。 此外,黄秘书长还表示,新《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已一年有余,对于三者险的强制实施是一个必然的过程,有关强制三者险的规定的出台已指日可待,就目前情况来看,考虑到承担的赔付责任,费率不会太低。由于强制三者险涉及面广、事关重大,期间出现的一些新问题,各项原则内容及实际操作的具体规定,如费用的垫付问题,救助基金的建立以及一旦面临救助基金无法偿付的情况时,由谁兜低等问题,需要经过各方反复论证和协调。相信在今年底之前应该能有一个定论。 此前,宁波市由保险行业协会牵头,以自律公约的形式对三者险的调价进行统一规范,据悉,浙江省保险协会也正在制定一个三者险的行业指导费率,此费率将在近期对外公布。业内人士表示,指导费率出台后,各家保险公司的三者险费率将进行另一轮的调整,不排除三者险费率还有上涨的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