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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我国税负“全球第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30日 10:50 经济参考报

  近日,《福布斯》发布“全球2005税务负担指数”,称中国税务负担排名全球第二高。对此,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表示,中国税负排名不应该如此之高。

  中国人民大学财经学院的朱青教授认为,《福布斯》计算一个国家的总税负时采用的方式并不完全合理,中国的税负远不如其他一些国家高;但是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导师安体富却表达了不同的观点,他认为虽然福布斯的计算方法有片面性,但中国税负较高是事实。

  专家学者对我国税负是否“全球第二”论断的理解见仁见智,莫衷一是。有专家介绍,国外政府收入中,很大一部分是由社会保障缴费和国有资产经营收入等组成。而在中国,这些收入并不列为政府的收入。如果中国考虑这个因素,政府的财力占GDP的比例将立刻上升到惊人的程度。因此比较各国税负必须以财政性的税收为准,不能包括社会保障缴费、国有资产收入等其他收入。

  由于对我国现行税务征收结构、实际征收的情况缺乏足够深入的理解,加之计算方法欠完善等诸多方面的原因,《福布斯》给我国税负戴上“全球第二”的帽子显得有失偏颇,也让人难以信服。不过回过头来一想,我国的税负是否真的过高?是虚高还是实高呢?

  以我国个人所得税为例,800元的征收起点是1980年制定实行的,延续至今。当时职工月均工资约为40元,这意味着工薪阶层都不是征收主体,这就起到了维护社会公平、防止贫富差距过大的作用。而到现在,工薪阶层工资收入一般都超过800元,但800元可能仅仅是一个温饱收入,可起征点仍然是800元,工薪阶层成为了征税主体。税收不仅征富人钱,更征穷人的钱,可以说是全民皆税民。这样的征收办法不仅失去了征收本质意义,而且是在变相“收取”普通百姓的钱财,加大了老百姓的负担。

  税负必须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与人们的收入水平相适应,税收标准和征税办法应随着时代和社会的变化而变化。由此观之,尽管我国税负“全球第二”的排位略显虚高,但我国老百姓税负偏高则是一个不容辩驳的事实。(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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