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告镇政府案二审开庭
私营企业主、原“大汉”牛仔的老总陈建平及其兄弟陈锡洪状告广州市番禺区灵山镇政府侵犯企业财产所有权和经营自主权一案,经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裁定驳回起诉。原告不服,依法上诉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该案二审正式开庭。
中国电视剧网络维权第一案
日前,40集电视连续剧《小鱼儿与花无缺》在上海“优度宽频”开始了网络全球首播。首播日定在5月19日,可是优度公司技术人员在5月初就在网上监控到了近10家私人网站在提供该剧的非法免费下载服务。于是,优度公司决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据了解,目前取证工作已经开始,一旦条件成熟,将向侵权网站悉数发放律师函,这将是中国电视剧网络维权第一案。
“小肥羊”商标之争又起波澜
今年4月初,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小肥羊”商标使用权官司作出终审判决:“小肥羊”是内蒙古小肥羊餐饮公司知名服务的特有名称,判令河北汇特小肥羊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小肥羊”名称。但河北汇特小肥羊公司对省高院的终审判决不服,目前,已向省高院提请再审程序。河北汇特小肥羊公司认为,是“小肥羊”驰名商标的错误认定导致河北省高院作出对汇特公司不利的判决。
首宗电梯专利侵权案一审判决
日前,在深圳中级法院对一宗电梯专利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深圳科松电子有限公司简称科松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原告深圳旺龙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旺龙公司发明专利,并作出相关赔偿。同时,侵权产品终端用户招商银行亦败诉,被判立即停止使用侵犯原告专利的电梯控制系统。这是目前国内极少的处罚侵权专利产品终端用户的司法案例。
华为胜诉“华为沪科案”
日前,广东省深圳市中级法院对“华为沪科案”作出终审裁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这起以刑事方式处理、涉及华为和UT斯达康等通信巨头的知识产权纠纷案,在历时两年半后终以华为获胜而告终。
“华为沪科案”始发于2002年10月,3被告此前均为深圳华为公司员工,2001年离开华为后自组上海沪科科技有限公司,并与上海贝尔阿尔卡特公司达成合作。2002年10月,沪科的部分核心资产被UT斯达康公司收购,王志骏等3人进入UT斯达康工作。因其产品与华为公司部分产品较为相似,2002年秋,华为公司以自身知识产权受到侵害为由,通过黑龙江佳木斯警方将该3名主要被告拘留。华为与前员工的纠纷升级,两家公司间一场经济纠纷变成了刑事案件并延续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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