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长 王淑珍
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树立行业新风,优化发展环境”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要求,山西省商务厅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围绕中
心,服务大局,创造性地开展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工作,为我省建设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作出新贡献。
二、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统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并举,积极有效利用外资,优化出口结构,合理引导消费,加强流通现代化建设,提高商务运行质量和水平。坚持诚信兴商,加强市场监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努力开创商务工作新局面。
三、推行政务公开,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公开商务工作的相关政策与总体规划,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进行公示。
四、坚持依法行政,完善决策机制,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等法律制度,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务大厅建设,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
五、坚持文明执法,正确履行职责,增强责任意识,加强行政监督,规范行政行为,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
六、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扎实基础工作,加强制度建设,深入调查研究,改进工作作风,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机关。
七、自觉接受省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办理议案、提案和来信来访,并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办理结果。
八、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制度。把基层和社会公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商务工作的重要尺度。对在商务工作中存在的政风、行风问题,一经反映核实,坚决查处和纠正。
真诚希望社会各界对我们的承诺进行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0351—4062342
0351—4068029
0351—4084762
信息来源:山西省商务厅
(信息来源:山西地方商务之窗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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