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郑妍)1.2元500克的面条,发现里面有发霉的斑块;6元钱买的巧克力,打开一吃里面有虫子……碰到这样的事,你会怎么办?是和商家较真到底,坚决索赔?还是自认倒霉,扔掉了事?近日,记者从不断打进3·15热线的投诉电话中感受到,类似的小额商品维权,常常令消费者陷入左右为难的境地。一方面,维权耗时耗力,成本很大;另一方面,即使获赔,按照《消保法》规定,赔偿额也只是该商品价格的两倍而已。
市民张女士日前打电话来称,她在一家大型超市花1.2元买了一斤面条。回家后便把面条煮了当晚饭,饭做好之后,她无意中发现面条上有霉斑,大小不一还挺多。“我们全家当时就感到一阵恶心,煮好的面条全倒了。”张女士说,她多次和超市联系,要求对方给个说法,但对方却称是掺进了绿豆面,后来才说给换两斤新鲜的面条。张女士表示,赔不赔偿无所谓,她并不在乎那几元钱,而是心里咽不下那口气。同样,市民陈先生也遇到了和张女士一样的问题,陈先生在投诉中称,他于日前在南开区一家超市给孩子买了6元钱的散装巧克力,回家孩子吃了几块后发现,巧克力掉渣特别厉害,仔细一看里面还有虫卵。气愤的陈先生马上找到超市,超市在道歉后表示只能按照规定一赔二,赔陈先生12元钱的巧克力。陈先生对此特别不满,巧克力也没要就径直找到了报社投诉。
市消协人士对此表示,小额商品维权一直以来都令消费者非常尴尬。一方面,不投诉会觉得心里憋气,投诉又常耗时耗力,给人感觉小题大做,很小气;另一方面,根据《消保法》规定的“退一赔一”制度,小额商品的赔偿额太少,即使维权成功,也给人一种得不偿失的感觉。同时,赔偿对经营者也起不到多大的惩戒作用。长此以往,一些消费者的维权积极性就会减弱,并最终选择放弃维权。那么,怎样才能改变这种尴尬局面呢?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关键是要通过在小额商品消费中,设立一个比“退一赔一”更高的赔偿标准,让消费者有动力去维权,让经营者不敢再漠视小额商品投诉。有关小额商品的最低赔偿额问题,应引起众多业内人士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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