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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前“受理”的买卖房可免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8日 07:29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据了解,南京房产新政草拟的内容除了增加土地供应、完善城郊地区的各项配套等措施之外,最大的变化仍然在税收政策的制定上。

  据了解,南京将沿用国家的政策,对个人购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不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5%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时,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
售时征收买入卖出差额部分营业税。办公商铺等非营业用房6月1日起如果转手,也将按差额的5%缴纳营业税。

  据悉,营业税征收方式极有可能以上次成交缴纳的契税来认定当时的成交价,和本次交易合同对照计算差额,不过交易双方合同虚报房价的,由市场评估确定。对于征收营业税的两年分水岭,有关人士透露,“两年”的起始时间南京有可能按领产权证的时间为准。

  有关人士提醒,现在已经找到买家的,属于缴纳营业税范畴的二手房卖主,应赶在六一前到房产局去办理交易登记手续。记者获悉,六一前房产局“受理确权”的二手房,都可免交营业税。

  所谓“受理确权”并非指买卖双方到市场处“交上材料,办完交件”或是房产局“收件”,而是指房产局收件后认定为材料齐全,产权清晰,不存在“产权瑕疵”,符合交易条件。(包敬静)

  (编辑 小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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