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消费者协会发布第15号消费警示——
本报讯 (记者胡晶)5月1日,长春市民迟女士在某建材市场订购了三扇门。交货安装后发现,门出现了不平、打斜、鼓包等问题。由于双方无法协商解决,迟女士于近日将此事投诉到市消协。
长春市消费者协会仲裁员钟萍表示,近两年可提供订制商品服务的商家越来越多,其中以家装材料、橱柜、门等方面出现的纠纷最多。纠纷主要体现在:订制商品过程中,有关商品的具体内容如商品材质、颜色、交付时间等约定不明确;双方合同违约;消费者对于订制的商品是否属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不了解。
钟萍提醒市民在选择订制商品时牢记四项注意:一、在订制商品前应仔细了解商家的诚信度及其具备的资质,如是否拥有专业技术人员。同时还要咨询所订商品的“三包”及相关情况;二、对商品的具体内容如设计、安装、材料名称、规格尺寸、颜色、交付时间等在协议中明确体现;三、订制商品在安装、交付时,要仔细验货,如发现问题立即停止安装,按所签协议同经销商及生产厂家及时进行协调,并掌握证据;四、消费者应向经营者索要消费凭证,与签署的合同一起保存,出现问题立即与商家协商解决,如有需要可到相关部门投诉。新闻编辑:杨光(来源:本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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