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韩平报道:经过近两年的调整与准备,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一经出炉,立即成为理财市场上的一道亮丽风景。投资专家认为,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之所以在市场上风光无限,很大程度得益于各产品在细微处的差异化,满足了不同投资者的需求。
按照新的券商集合理财业务规定,券商可以用自有资金参与本公司设立的集合性投资理财计划,如果集合理财出现亏损,可以先由券商的这部分资金来对其他委托人的投资金额
损失进行补偿,这使得集合理财实际上具备了保本色彩。
目前的集合理财产品,像“中信避险共赢”、“东方红1号”、“长江超越理财1号”、“招商基金宝”等等,均有自有资金参与,做到要亏先亏券商。如此次计划发行规模最大的中信证券避险共赢,投入最高可达2亿元自有资金,并用投入资金对投资期满出现亏损的投资者进行补偿,这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投资者对产品风险的顾虑。
此外,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又在操作制度上,为资金的安全性上了一道锁。此次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全部实行了强制性的客户资产第三方托管制度,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经托管银行审核的资产净值和资产管理报告。而该理财品最大特点是差异化及特色性,各券商在创新产品方面做足了功夫。
从投资范围看,券商产品投资对象大多以固定收益类和准固定收益类产品为主,强调安全性和低风险。“中信避险共赢”主要集中于债券市场,“光大阳光”主心骨在二级市场;而“东方红1号”在货币基金、债券、优质股票之间配置灵活。
(Robby/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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