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一条龙”防止车企逃税 先缴车辆购置税才准上牌照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 09:12 沈阳今报

  记者刘洋

  今报讯 7月1日开始,机动车辆税收将实行“一条龙”税收征管办法,防止车企逃税。

  昨天,辽宁省国税部门介绍,目前,机动车辆从生产、销售、购置到使用环节的税收
涉及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等税种,车辆生产企业、经销企业、使用者缴纳的各税种在不同环节征收,各环节的税收征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漏洞,出现了汽车生产、经营企业等纳税单位通过化整为零、销售不入账等手段隐瞒销售数量,偷逃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现象。

  从7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车企“一条龙”税收征管办法,将以车辆购置税征收为控制环节,抓住“必须先缴车辆购置税才准上牌照”的关键,在记录相关信息并将统一发票和征税信息向前即增值税、消费税征管环节传递,用于国家税务总局对车辆产销企业的税源管理和税务稽查,强化增值税、消费税管理;向后即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征管环节传递,用于地方税务局税源管理,使机动车辆税收征管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缤 纷 专 题
周 杰 伦
无与伦比时代先锋
Beyond
Beyond激情酷铃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