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强化证券法律业务监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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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 09:02 上海证券报 | |||||||||
针对证券律师从业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山东证监局于昨天召开了辖区律师证券执业活动座谈会。山东证监局、山东省司法厅、山东律协以及省内外30多家律师事务所有关人士,就如何提高证券律师从业水准等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讨论、交流。山东证监局表示,将加强对证券法律业务的监管措施,辖区内司法、律协和监管部门三方联合监管的方式也将同步加强。
山东证监局提出了一系列有关监管措施。主要包括:实行执业备案制度和诚信纪录制度;强化与有关部门的协作监管;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山东证监局表示,因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不尽责引起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投诉,将责成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进行应诉,并提醒、鼓励投资者追究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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