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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监管 美对房贷巨头“下手”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 02:39 每日经济新闻

  美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26日以65票赞成、5票反对的绝对优势轻松通过一项议案。该议案建议美国政府成立一家替代联邦住房企业监察局(OFHEO)的监管机构,直接对国内两大房贷巨头进行监管。

  这标志美国国会正准备通过立法,加强对该国两大抵押贷款机构房利美(FannieMae)和房地美(FreddieMac)的监管。

  OFHEO目前的职能范围需要监管12家地区性的联邦房贷银行,因此对“二房”显得有些无暇顾及。

  新的监管机构将有权提高最低抵押金额,阻止两家机构向新的金融领域横向发展,并要求他们每年拿出5%的利润,以优惠条件资助低收入群体买房,允许他们在加州等高房价地区提高房贷上限。目前全美的房贷申请上限为35.9万美元。

  应当说,这项法案符合国会加强对房利美、房地美控制的本意,但显然距离布什政府的初衷还有相当大的距离。此前,布什政府呼吁必须大幅削减两大房贷机构的投资规模,不允许其在资本市场上通过发行证券将抵押贷款转化成再流通资金。

  美国财政部长约翰·斯诺发表声明称,政府应当推动国会进行更严格的立法,并强调对两家机构的抵押贷款进行限制才是问题的“核心”所在。

  今年4月初,房利美被查出虚报收入,金额高达110美元,而2003年房地美也曾出现账目丑闻。新提案显然是要拴住这两匹“野马”。虽然在此之前,美国国会已经针对两大机构的财务黑洞召开了听证会,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也对限制投资规模发表了具体意见,但这次议案的通过可视作美国国会首次表明立场。

  这份议案由该委员会主席、俄亥俄州共和党人迈克尔·奥克斯利亲自起草,最早将于今年夏天提交众议院全体投票。奥克斯利是美国最资深的众议员之一,曾在2001年领头发起对安然和世通的账务监管。影响深远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也是由他起草的,后者针对上市公司增加了许多严厉的法律措施,成为继20世纪30年代美国经济大萧条以来,涉及范围最广、处罚措施最严厉的公司法律。

  房利美和房地美都是由美国国会在上世纪30年代创建的,并获得政府信用支持的抵押贷款机构,主要职能是购买抵押贷款资产然后将其重新打包为债券出售给投资者,从而支持当时经济大萧条后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近年来,两大公司均因财务问题受到政府部门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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