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的10多年当中,日本银行业向世界提供了两本教材。第一本是无可争议的反面教材,第二本则多少带有些正面的意味。
从上世纪80年代后半期开始,日本的建筑业、房地产业、批发零售业和服务业四大行业大量投资于房地产等固定资产,造成日本地价暴涨,使日本成为世界上地价最贵的地方,也使日本经济不断虚高,日经指数最高达39000点,形成典型的泡沫经济。地产泡沫使得银行
业的经营也失去理性,日本银行业大量贷款进入房地产业,成为泡沫经济的助推剂。
进入90年代以后,经济泡沫的破灭导致资产急剧贬值,其直接的结果就是银行不良债权的迅速膨胀。截至1998年9月底,日本银行业坏账总额曾高达73万亿日元(约合6500亿美元)。而且日本银行业不良债权80正集中在上述四个大量投资房地产的行业。
面对银行业出现的不良资产,日本政府起初采取了对银行业“保驾护航”的态度。1997年以前,日本主要通过存款保险机构和金融同业援助来处理银行的不良资产。在1992年4月至1997年11月期间,存款保险机构为解决破产银行问题,提供援助拨款2.1万亿日元、贷款80亿日元,购买破产银行不良资产1174亿日元。然而,这一做法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银行的不良资产率非但没有下降反而一直在攀升,不良资产处置的成本也日益加大。
日本真正开始痛下决心对银行不良债权进行“大手术”,则是在2002年9月小泉起用改革派人物经济财政大臣竹中平藏推进金融改革之后。同年10月,日本政府出台金融再生计划,提出在2005年3月之前,主要银行的不良债权比例必须减少到4以下的目标。日本央行于同期宣布了收购银行所持股票的“国有化”计划。
为了避免被国有化,日本银行在严格的审查和监管政策下,借助整体经济回升的态势加快了处理不良资产的速度,或转卖给债权回收机构,或拍卖给意欲进军日本的外资。同时,通过大量购买高利率的国债获取收益,改善银行的经营状况。日本长期实行的低利率政策及会计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也为银行增强处置不良资产的能力提供了一定的条件。
两年多的时间过去,日本已经提前实现了2002年设下的不良资产处置目标,竹中平藏的改革已经初步见到了成效。日本之所以能在化解不良债权问题上取得成功,与其市场化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是分不开的。
日本在2002年以后果断摒弃了由国家来为银行不良资产承担风险的做法,让银行自身真正担负起了消化不良债权和改善经营业绩的压力,从而避免了前一种情况引发的道德风险。而日本在不良资产处置问题上的成效也表明,当银行被赋予一个正向激励机制后,完全有能力在市场环境中化解自身的财务和经营风险。
作者: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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