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关注的南京电动自行车“三包”规定出台一事出现新进展。南京市消协负责人透露,南京电动自行车“三包”规定目前已修改完毕,并通过市法制办等相关部门的审批,本月底将正式出台并实施。
据南京市消协统计,南京现有销售电动自行车的商户200多家,经销的电动自行车品牌近百种。今年1月至今,南京各级消协已接到电动自行车投诉110余件,占各类投诉总量的8
%、交通工具类投诉总量的50%。
电动自行车投诉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产品质量不过关,有相当数量贴牌车、拼装车,存在安全隐患;售后服务无保障,各厂家自行做出的“三包”承诺无统一标准;厂商联手,以次充好,用不合格的主要零部件冒充正品欺骗消费者;厂商玩“蒸发”,不少消费者在电动自行车需要维修时,突然发现经销商已人去楼空;法规缺乏,消协在处理此类投诉时常常遭遇尴尬。
为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早在今年初,南京市消协便联合工商、质检等部门,前往徐州、连云港、扬州等已经出台电动自行车“三包”规定的城市进行调研,并结合南京的具体情况,于3月初制定出南京电动自行车“三包”规定(草案)。
按原计划,南京电动自行车“三包”规定本应在3月15日出台。后因南京24家电动自行车厂商联合提出修改意见,“三包”规定出台日期推迟。
24日,南京市消协负责人透露,新的南京电动自行车“三包”规定目前已修改完毕。修改原则坚持四个“有利于”,即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有利于切实解决电动自行车消费纠纷;有利于促进产品技术升级和产业优化;有利于兼顾生产者、消费者、维修者三方利益。(信息来源:机械电子频道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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