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与中小投资者交流和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提议,三一重工对价方案修改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得3.5股股票和8元现金,比过去方案每10股增加了0.5股,现金对价不变。上述方案即由三一重工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共支付2100万股股票和4800万元现金对价。
本报讯(记者薄继东)继紧急翻番200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之后
,第一家刊发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方案预案的三一重工(600031),又亮出了一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修改提案。
大股东多送0.5股承诺最低减持价
公告称,三一重工5月24日召开的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原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对价方案为:以2005年4月29日公司总股本24000万股为基数,由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基准日的流通股股东按持股比例共支付总额为2100万股公司股票和4800万元现金对价;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3.5股股票和8元现金对价。而此前的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3股股票和8元现金对价。
此外,公司第一大股东三一集团有限公司还仿效紫江企业(600210)的做法补充承诺称:只有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三一集团方可通过上证所出售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1.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满24个月以上;2.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任一连续5个交易日(公司全天停牌的,该日不计入5个交易日)公司二级市场股票收盘价格达到2005年4月29日收盘价16.95元的112.1%即19元或以上(股权分置改革实施造成的股价变化不进行调整)。
也就是说,三一集团承诺,其所持非流通股在获得上市流通资格之后的两年内将不通过二级市场出售,两年后当二级市场出现满足三一集团所持非流通股抛售条件时,以今年4月29日16.95元收盘价买进股票的投资者至少已经获得了58.86%的盈利,即便按昨日20元的收盘价来计算,届时现有投资者也应当至少已获得了33.61%的盈利。三一集团用这种高于证监会要求的承诺,向流通股股东传递了非流通股股东的持股信心和不急于在二级市场兑现的信息。
“是一件好事”股价跳空高开
显然,三一重工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修改又一次受到了投资者的欢迎。昨日该股复牌后,跳空高开,股价刷新了该股入选首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公司之后的最高价。
三一重工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保荐机构华欧国际证券的副总经理贺智华表示,三一集团对方案的修改是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经过广泛谈判、协商后一个结果,遵循了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的思路,体现了非流通股股东对流通股股东权益的尊重。作为三一重工第三大流通股股东的中信经典配置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丁楹也对记者说:“是一个改进,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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