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13日美国商务部部长古铁雷斯宣布,美国政府依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工作组报告书》第242段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棉制裤子、棉制针织衬衫和棉及化纤制内衣三种纺织品实施特别限制措施。5月18日,美国商务部宣布,美国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以“市场扰乱威胁”为由,做出了对来自中国的化纤制针织衬衫、化纤制裤子、棉及化纤制梭织男衬衫和精梳棉纱四种纺织品采取纺织品特别限制措施的决定。欧委会也按照其4月6日公布的《对华纺织品特别限制行动指南》,基于2005年一季度进口中国纺织品数据做出了对从中国进口的
毛衫、裤子、衬衫等九种纺织品启动特别限制措施的决定。5月17日,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建议就T恤衫和亚麻及苎麻纱两种纺织品与中国政府启动正式磋商,其它产品将于6月中旬做出决定。对于美国政府和欧盟的上述做法,中国政府对此表示了坚决反对和强烈不满。5月20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05年6月1日起对纺织品出口关税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对2005年1月1日开始征收出口关税的148项纺织品中的39项8位税目产品下的74种纺织品提高出口关税税率;对亚麻单纱(税则号列53061000)开征出口关税。对2005年1月1日开征出口关税的148项纺织品中的3项产品调低出口关税税率;对2项产品停止征收出口关税。对2005年1月1日开征出口关税的其他纺织品继续按2005年1月1日起实施的税率征收出口关税。目前,纺织服装特别是敏感纺织品出口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希望纺织服装出口企业密切关注当前纺织服装出口动态,关注国家相关政策变化,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谨慎签约、合理安排产品出运,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大力实施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以保持我省纺织服装出口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信息来源:济宁市地方商务之窗)
(信息来源:山东地方商务之窗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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