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拟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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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 13:32 证券时报 | |||||||||
中国银监会近日公布已起草完成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商业银行既可向个人客户提供浮动收益的理财计划,也可提供保证收益计划,同时还可以向特定客户提供私人银行的服务。 征求意见稿对个人理财业务进行了界定,即商业银行向个人客
征求意见稿规定,商业银行应确定不同投资产品或理财计划的销售起点。其中,保证收益理财计划的起点金额,人民币应在5万元以上,外币应在5000美元(或等值外币)以上;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的起点金额,人民币应在8万元以上,外币应在5000美元(或等值外币)以上;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的起点金额,人民币应在10万元以上,外币应在1万美元(或等值外币)以上;其他投资产品的销售起点金额应依据潜在客户群的风险认识和承受能力确定。商业银行应为每一个理财计划建立一个专门账户,进行独立的明细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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