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围绕科教兴市战略和《上海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行动方案》,以企业为主体、政策为引导,以实现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的自主创新和产业技术瓶颈的突破为抓手,以提高企业和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在实现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促进上海市科研和教育的发展,形成产学研联动、互为支撑。现将项目组织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沪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本市企业。
二、申报条件
1.符合《上海市重点产业技术产学研联合攻关项目》申报指导目录;
2.企业自筹资金必须落实,研发团队和机构能够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3.以企业为主体、企业与高校或研究院所共同申报;
4.申报项目须有一定基础,并亟需企业外部科研力量参与攻关;
5.项目完成后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三、申报方法和程序
1.有关申报材料可从上海市经济委员会网站http://www.shec.gov.cn/或上海市企业技术创新网站http://www.ctish.com.cn直接下载
2.申报单位按照申报书后的《填报说明》填写申报书。申报材料按以下3类情况分别送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1)各控股(集团)公司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申报单位送交其所属控股(集团)公司或集团总公司审核;
(2)非控股(集团)公司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申报单位送交其注册地的区(县)经委审核;
(3)中央直属单位的项目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受理部门。
3.企业将审核后的项目申报书在规定的期限内送达受理部门。
四、应提交的申报材料及数量
申报单位须提供产学研联合攻关协议书;证明攻关项目的技术具有先进性、创新性的相关文献检索报告;专利等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材料各四份,分别装订在申报书后面。
申报单位的纸质申报书一式四份和电子文本(软盘保存)一份。
五、主管部门和受理部门
主管部门:上海市经委技术进步处
地址:人民大道200号,邮编:200003
联系人:傅新华、张明辉
受理部门:上海市产学研联合协调工作办公室、上海市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
地址:威海路511号17楼1705室邮编:200041
联系人:陈臻、顾蔚然、曾仪、宋洪祥
联系电话:62715302,62561363转220
七、受理截止日期
截止日期为2005年6月15日下午5时整(邮寄的以当地邮戳为准)。
上海市经济委员会技术进步处
二OO五年五月
(信息来源:上海地方商务之窗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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