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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业税收将实施一体化管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 10:01 上海证券报

    记者日前获悉,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要求对房地产税收实施一体化管理,以契税管理先缴纳税款、后办理产权证书(简称"先税后证")为把手,以信息共享、数据比对为依托,搞好各征管环节连接,实现房地产业诸税种间的有机衔接,加强房地产诸税种的税收管理。

    据了解,目前,在房地产业的链条中,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到房地
产的开发、转让、保有等诸环节涉及的税种有12个,分别是:营业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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