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消委会重申:手机维修超七日可索备用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 09:56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朱丽萍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福州市消委会获悉,近日维修商利用消费者不了解三包规定,在备用机上“做文章”的相关投诉日益增多。对此,福州市消协重申《手机三包规定》,手机维修超过7日,消费者就可向维修商免费索取备用机。

  消费者王先生称,他于去年底购买了韩国某品牌手机,可今年5月份手机的听筒和液晶屏相继出现问题,到生产该手机厂家的售后维修中心送修手机,可一个月了仍未修好。王先生要求维修部提供备用手机,维修部却要求其支付500元押金,否则不提供备用手机。记者了解到,以上问题在手机维修时经常发生。

  据福州市消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维修商在备用机上“做文章”的主要手法是:提供备用机前要交押金、借口备用机全部送出暂时无法提供、提供的备用机本身就是问题手机、维修商虽承诺七日内修好实际上借故拖延。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戛纳电影节
《星战前战3》
2005中国珠峰科考
青海禽流感疫情
中超联赛第10轮
二战重大战役回顾
大城市停车的烦恼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性感天后林志玲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