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和平)昨天,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对外发布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两部关于规范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专业法律法规的征求意见稿,在公布的法规中,对银行进行个人理财产品的设计、销售、管理作出了细化规定,并规定对违规银行和相关负责人进行物质和行政上的严厉惩罚。
《办法》中规定,银行必须每半年对个人理财业务人员进行一次专业培训,并应保证个人理财业务人员每年的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未按规定对理财业务人员进行资格认定和管理的,银监会将责令其改正,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此外,销售理财计划或产品未按规定进行客户评估、提供虚假的成本收益分析报告或风险收益预测数据以及未按规定进行风险揭示和信息披露的企业会受到同样的严厉处罚。
此外,该《办法》还对参与违规销售的业务负责人进行严厉的处罚,泄露或不当使用客户个人资料和交易信息记录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利用个人理财业务从事洗钱、逃税等违法活动等行为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将会被取消1至3年任职资格。
据了解,目前市场上的理财产品已从最初的固定收益型为主扩大到“不确定收益”、“可提前终止”等各种类型,币种范围也从最早的美元产品为主扩展到港币、欧元等其他币种,去年各家银行还纷纷设计推出了人民币理财产品。但一直以来都没有一部完善的法规对这类产品进行规范化的约束。《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两部法规的出台,将弥补这一法律空白,也将让广大投资者找到依法维护自身利益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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