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文化的重要性已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认识,但是众多企业仍不明了如何有效构建自己的企业文化体系和运行机制,而现行的学习培训方式与企业实际需求存在着较大距离,效果有限,创建“全国企业文化示范企业”活动将以全新的方式,引入情景培训、现场体验的方式解决认知、方法、行为之间的落差,极大地改善这种被动状况。为此,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在全国范围开展创建“全国企业文化示范企业”活动。
“示范企业”是我国企业在企业文化建设方面的崇高荣誉,入选企业必须具有独到经验及创新成果。“示范企业”主要在“全国企业文化优秀奖”获奖单位中遴选,由评审委员会严格审定产生。
评审委员会将针对区域、行业、领域、所有制、发展阶段等因素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企业样本,对示范企业进行调研、审核、评定工作。
——审查申报和推荐企业的资格、资料、公示;
——组织专家调研、论证,成果鉴定;
——“全国企业文化示范企业”称号颁布,挂牌;将邀请领导人、企业界、学术界的权威人士出席挂牌仪式;
——组织“全国企业文化示范企业现场会”。专家、企业家、企业文化工作者交流会,理论评论会等。
“示范企业”称号保有期两年,两年后予以重新审定,经认证合格的企业可继续保留“示范企业”称号,累计获得三次(六年)以上者,可获得永久性荣誉。
获得“示范企业”的企业将通过组织新闻发布会,通过报刊、杂志、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形式报道“示范企业”的建设,并跟踪报道示范基地建设的进展情况,可以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将示范企业的案例、成果、经验等以不同方式进行全国巡展报告,扩大影响、传播理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