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日前对全市参加社保单位的200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进行调整审核。根据省有关部门确定,2004年度南昌市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1280元/月。据悉,今年南昌市缴费基数调整审核的原则包括:企业发放工资总额高于职工上年度缴费基数,且高于2004年度全市在岗职工社平工资80%的,以企业发放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企业发放工资总额低于上年度缴费基数的,按不低于上年度缴费基数作为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基数,上年度缴费基数低于2004年度全市在岗职工社平工资80%的,按全市在岗职工社平工资80%为基
数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公有制企业按实发工资作为缴费基数,若低于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社平工资60%的,必须按不低于在岗社平工资60%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距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不足5年,并享受内部退养的职工,按照社平工资增长率确定新的缴费基数,若新基数低于2004年度在岗社平工资60%,则按照不低于2004年度在岗社平工资60%确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据了解,2005年核定的单位和个人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执行时间自今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底止。
(信息来源:南昌市地方商务之窗)
(信息来源:江西地方商务之窗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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