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继前段时间国家对部分高速公路重型车通行费收费标准下调以后,近日财政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又发布通知对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所征收的营业税税率统一下调为3%,这一措施使10多家公路经营企业的上市公司直接受益。
6月1日起执行
昨天,10家高速板块类上市公司同时发布公告称接到通知,通知称,为了促进我国高速公路建设的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将自2005年6月1日起,对公路经营企业收取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统一减至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这10家公司分别是东北高速(600003)、中原高速(600020)、华北高速(000916)、皖通高速(600012)、宁沪高速(600377)、福建高速(600033)、楚天高速(600035)、山东基建(600350)和深高速(600548),另外一家没有发布公告的赣粤高速(600269)经记者询问,表示也刚刚接到通知,将在今日发布公告。
下调幅度较大
受到这一消息的刺激,昨日,除宁沪高速股价略有下跌之外,其余10余家都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其中,涨幅较大的是楚天高速、华北高速和东北高速,涨幅分别为4.11%、3.99%和3.6%。
上海证券交通运输行业分析师祁强分析,由于每个公司交纳的所得税率有所差别,因此营业税下调对不同公司的净利润产生的影响也会有所不同,但总的来说,对这些公司的盈利情况是有利的,此前这一营业税的执行标准是5%,此次下调了两个百分点,下调的幅度还是比较大的。
(贾宝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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