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4日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工商系统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工作会议上获悉,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在我省正式启动。省工商局、省发改委、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省粮食局联合下发《黑龙江省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
据了解,碘缺乏病在我国分布广泛、受害群众多,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公共卫生问题。重视食盐市场供应和加碘盐管理,确保食盐质量安全,是防治碘缺乏病的根本措施。
本次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是严打私盐运销团伙,查禁私盐货源,取缔私盐加工、储藏窝点,清理无证照从事盐业经营的批发、零售单位和个人;严厉查办非法加工和销售非食用盐、非碘盐大案要案;查处和整顿、规范有购销私盐活动和使用非统一印制的碘盐小包装袋、外包装纸箱行为的盐业公司;规范用盐大户的用盐行为,查禁使用非碘盐、劣质盐和非食用盐非法加工食品的行为,大力宣传食用非碘盐、不合格碘盐和非食用盐的严重危害;完善食盐市场监管,建立防止和查禁私盐、非碘盐、不合格碘盐和非食用盐流入食盐市场的长效监管机制。
重点对象:将私盐、非碘盐、不合格碘盐、非食用盐投入食盐市场的盐业公司和用盐企业;在明知的情况下购进非碘盐、不合格碘盐和非食用盐作为食盐使用的食品加工业者和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无证照擅自经营食盐批发业务和食盐加工、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违法的用盐大户和涉盐化工厂。
重点地区:经抽查和调查掌握的碘盐覆盖率不达标或不完全达标的地区;大中城市食品批发市场;林区、矿区、农场和毗邻县市接壤地区的集贸市场和食品商店;农村集贸市场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私盐流入关口,如铁路货运站、公路货运站、水运码头等。(黑龙江日报)
作者: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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