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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 05:3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股东湖南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所持有本公司的334.64万股国有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9%)全部转让给昆山市三一重机有限公司(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一事,于2005年5月18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5]28号文《关于同
意豁免三一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义务的批复》同意豁免三一集团有限公司因增加控制本公司1.39%股份后达到73.81%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本公司将尽快办理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并根据股权转让进度履行持续信息披露的义务。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5月25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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