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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类商业欺诈将遭严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 03:23 东南早报

  早报讯 23日,商务部新闻办发布消息,对于恶意骗取供应商货款的六类商业欺诈行为,商务部等政府部门将进行严惩。

  这六类商业欺诈行为分别是:商业零售企业在促销活动中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等欺诈行为;商业零售企业超出合同期限,占压、骗取供应商货款行为;服务业违规经营行为,重点整治美容美发业店内产品质量低劣、虚假促销等行为;特许经营中对特许人信息披露不完
整、不规范,虚构或夸大特许经营品牌、骗取加盟费的欺诈行为;对外贸易领域中以虚假资料骗取注册登记和备案资格,以虚假合同骗取资金的行为;对外承包工程、劳务输出、对外投资领域中虚构和夸大项目、发布虚假劳务、工程和招商信息,欺骗劳务人员、施工单位和投资者签订虚假合同骗取钱财的行为,以及对外经济合作中各类无资质、超范围经营的行为。

  而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企业,主管部门要会同工商、公安等部门向社会公告名单。(京华)

  相关介绍

  网络环境下商业欺诈呈现“点对面”新特点

  记者24日从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严重影响市场经济秩序的商业欺诈现象,在互联网环境下,正呈现出某一个诈骗团伙通过同一欺诈行为坑害众多受害人的“点对面”新特点。

  据全国整规办有关人士介绍,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活动的日益活跃和互联网环境下信息传播速度的加快,诈骗团伙利用互联网传播虚假信息进行“点对面”商业欺诈现象日益普遍。

  这位人士介绍,不法分子通过互联网、短信息等传播手段,发布虚假广告,以优惠的条件和高额的回报为诱饵,诱导消费者上当受骗。这种“点对面”欺诈行为涉及领域极为广泛,涵盖金融、贸易、建筑、劳务输出、教育培训、税收等多个领域。由于欺骗性强,欺骗范围广,受骗的消费者数量众多,往往是少则数十人,多则上千人。

  另据介绍,为打击商业欺诈现象,从本月起,商务部、工商总局等国家11个部门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为期1年的打击商贸活动中商业欺诈行为专项活动。(早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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