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苏永华)将过期的食品主动销毁,靠生产厂家的自律是靠不住的。一个很好的印证是,近年来,武汉工商、质监部门每年销毁的价值数千万元的过期食品中,没有一星半点是生产厂家主动上交的。
国家对处理过期食品早有明确规定:执法部门若发现、查获过期食品,应集中予以销毁。正是在这一精神下,去年,武汉市工商系统销毁的过期食品价值达800多万元;另一家过
期食品监管部门———质监查获并销毁的过期食品价值更是突破了1200万元。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这些过期食品全是“查”出来的。武汉市质监局稽查分局负责人介绍,目前获得“它们”仍然只有两种途径,要么是市场检查,要么是打假。
质监部门称,厂家若想销毁过期食品,自己又没有相应的销毁设备和技术手段,为慎重起见,可以交给监管部门,由其集中销毁,以保证这些过期食品不再流向市场害人。遗憾的是,相关厂家因种种考虑,目前湖北省尚无一家有这类行动。
省质监局质监处负责人表示,当自律不足以让人放心时,需要以法律来强化监管。国外实行的“过期食品申报制度”其实很值得借鉴--商家发现商品过期后,不允许返回厂家而应该直接向有关监管部门申报销毁。这样做的最大好处是,一些不法厂商在过期食品上的“想法”要少得多。
武汉工业学院食品学院院长何东平认为,在对过期食品监管中,还应当提高对不法商家或企业的处罚力度。由于低罚款和违规后所得的高利润不成比例,没有达到震慑不法分子冒险的目的。正在修改的《食品卫生法》应对这一点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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