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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5年度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我区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4日 16:34 商务部网站

  机关各部门、区直各企事业单位、两镇一处:

  根据江西省人事厅、江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2005年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测评有关问题的通知》(赣经贸人事字[2005]44号)的要求,为做好我区考试报名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测评对象

  凡符合我省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切需申报评审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均须报名参加考试测评。经考试测评合格后(合格证自颁发之日起三年内有效),方可参加评审。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一)获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并受聘经济师职务2年以上;(二)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后,取得经济师资格并受聘经济师职务5年以上。二、测评方式测评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申报人员的学术水平及运用专业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05年5月26日前

  地址:高新区管委会人事处

  联系电话:8161032

  联系人:周磊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信息来源:南昌市地方商务之窗)

  (信息来源:江西地方商务之窗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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