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去”是企业21世纪的发展战略———昨日在汉举行的“中国企业跨国经营与开拓国际市场”研讨会上,来自国内外的6位专家对此作了精彩演讲,吸引了武汉百余企业家来取经。会上,英中贸易协会、荷兰贸促会、奥地利维也纳市政府、德国下莱茵工商会等也在现场设台接受企业咨询。本次研讨会由市贸促会、市律协与武汉晨报共同主办。参会专家有邢厚媛(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跨国经营研究部主任)、韦汉(荷兰外商投资局中国区首席代表)、史伟、曹银石(两人为全球最大律师事务所英国高伟绅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孙
敬阳(新加坡经济发展局中国华东区域署长)、颜建堃(新加坡王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
企业如何“走出去” 对话邢厚媛
一个零件做成跨国公司“只要目标明确谁都可以开展跨国经营,大公司有大公司的做法,小公司有小公司的做法。”邢厚媛说,万向(注:浙江万向集团)是个很好的例子,它成立时就7个农民、4000元钱。上世纪80年代,万向开始开展出口贸易,专做汽车万向节这个零件。他们采取拾遗补缺的做法,专为国外大汽车公司做配套,市场定位和自身定位把握很准。如今已有万向节、轴承、等速驱动轴、传动轴等8个汽配系列,成为国务院120家试点企业集团、国家520户重点企业之一,日产值200万元。跨国经营不等于跨国公司邢厚媛介绍,我国有2000多家母公司从事跨国经营,拥有的海外企业数从2~100个不等。那么,这些公司中有多少是真正意义上的跨国公司?她说,联合国对跨国公司的定义是:在两个或更多国家有分支机构,并在一个战略框架指挥下从事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的数量倒在其次,同一战略框架才是最重要的”。在记者一再追问下,她终于给出了自己的估计:2000多家跨国经营的公司中,能够称得上跨国公司的“应该不超过5%”。她认为,母公司对海外子公司要有足够的领导力,各个子公司要有明确分工与合作。而一些跨国公司在外开的子公司都是卖同一种产品,不过一家一个区域,你在美国,我就在欧洲。属于水平竞争,做到一定规模只能搞价格战、搞内耗。宁做凤尾,不做鸡头“宁做鸡头,不做凤尾”是很多中国人的信条,邢厚媛觉得这种想法很可怕,“不要一谈合资就想控股,只要收益可观,参股照样赚大钱”。她说,企业走出去要学会合理取舍自己的产业链,做有特色的产业。“不是有优势才走出去,而是有需求就要走出去,在这个过程中构筑自己的优势”。“走出去”需要论证“现在国家提出企业走出去,我们的企业就走了出去,但走出去做什么自己都不清楚”。邢厚媛称,我国企业进行海外投资之前,做过论证的不到5%。“有的企业带几十万出去走一圈,钱花光了什么都没带回来,只是在盲目赶潮流”。
“走出去”需要哪些服务企业海外经营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目标要明确,经济上可行,管理制度到位,风险在掌控之中。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最需要四个方面的服务:信息服务(现在很多企业处于“知己不知彼”的状态)、资金支撑、法律援助(这是双向的,一方面是国内律师,另一方面是国外的律师、会计师。中小企业自带一整套班子“走出去”是不现实的,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种资源,花小钱,赚大钱)及政府在外交上的支持。
武汉市司法局副局长杨维林:律师业也要“走出去”昨日的研讨会上,市司法局副局长杨维林接受了晨报记者采访。他说,在为企业“走出去”、“引进来”保驾护航的同时,律师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一个组成部分,自身也有“走出去”的问题。而律师业发展到一定程度,才能谈得上“走出去”。这几年,武汉派了一些律师到国外学习、实习。杨维林表示,武汉目前还没有一家境外律师事务所的分支机构,但时机正在成熟,“武汉原来根本不在他们的考虑之列,现在很多境外事务所开始关注武汉”。他介绍,武汉有150多家律师事务所、近2000名律师,去年总收费1亿多元,纳税900多万元。而北京有600多家事务所、近万名律师,去年总收费40亿元,纳税4.5亿元,占北京地税总额的1%强。“武汉在很多方面还不能和北京比,但律师业能不能做到北京的1/10,甚至1/5?”他说,“答案是肯定的。武汉律师业的目标之一,就是在税收方面进入亿元产业的行列”。他透露,武汉律师业正在进行整合,去年下半年以来,已组建了3家百人以上的大所。今后将以3至5家百人所为龙头,几十家30~50人的所为骨干,小所为补充。大所追求规模化,小所追求专业化。
信息来源:武汉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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