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多会浮出水面
本报讯一个行业到底应该允许一个协会还是多个协会?昨天,《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草案)》(下称《条例(草案)》)提交当天召开的广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审议。其相关规定在事实上允许了“一业多会”的存在,以“进行适度的竞争”。
据了解,《条例(草案)》第七条规定“行业协会按照国家现行行业或者产品分类标准设立,也可以按照经营方式、经营环节及服务功能设立,但名称不得相同”。有关人士分析,这等于在事实上认同了行业协会的“一业多会”设立原则。
据介绍,从去年9月广东省人大开始《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的立法程序以来,其中的争论焦点之一就是一个行业到底应该允许一个协会还是多个协会。昨天,广东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许道生在做《条例(草案)》的说明时表示,既然行业协会是由企业和有关单位自愿发起的组织,带有民间的自发性,除法律另有规定和名称不得相同外,应允许进行适度的竞争,通过优胜劣汰,提高服务质量。
据许道生透露,一年来,内司委会同各议案承办单位共召开了25次座谈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今年4月底还专门赴香港对商会和行业协会进行了考察学习。《条例(草案)》第52条规定,行业协会或者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内部组织机构不健全、管理混乱、超过一年未开展活动的;符合注销条件,不按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注销登记仍继续开展活动的三种情况,应由登记管理机关撤销登记。《条例(草案)》还规定,行业协会参加会员自成立起两年内未达到本地区同行业组织数量的10%以上和未达到本地区同行业销售额的25%以上,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其限期一年进行重组和调整,一年期满仍未达到条件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撤销登记。此外,《条例(草案)》规定了行业协会不得从事制定行业规则或以其他方式垄断市场、向会员乱收费乱摊派、在会员之间实施歧视性待遇,以及未经授权或委托而行使公共行政管理职能等禁止性行为。(施建 李杰伟 张涛 陈春艳 任宣)
(侯颖/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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