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处在楼市调控中心的上海,明确提出年内新开工建设重大工程配套商品房1000万平方米、中低价普通商品房1000万平方米,并对购买一套自住商品住宅产生的贷款利息实施财政补贴,以缓解供需压力,增强有效供给,在尽可能满足市民基本居住权的同时稳定房价。
重大工程配套商品房,是指在招标时采取政府“控地价、控房价”、投标企业“竞方
案”的方式,在定价上根据“成本加微利”的原则,并优先、定向供应给因市内重大工程建设而需要动迁的困难家庭,以满足他们的自住需要。自2002年开工建设以来,已有因轨道交通、城市绿地和中环线等重大工程而需要动迁的大量居民从中受益。同时,为切实保障困难家庭的利益,有关部门明确规定,此类配套商品房在5年之内不得转让。
上海市政府提出了配套商品房“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高质量施工、高标准管理”的建设要求,并已在宝山、嘉定、南汇等地完成总建筑面积为160万平方米的中低价“四高”示范居住区试点建设。在此基础上,今年将要新建的配套商品房将全部按照“四高”小区的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工程质量的一次合格率必须达到100%。
中低价商品住房的供给对象主要是没有享受过房改政策或没有买过房的本市居民。年内即将开工的100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也将按照政府“控地价、控房价”的招标方式,但不同的是,其地价是根据土地招标的市场底价来确定的,而房价则按照低于周边市场价格的原则。
据统计,今年计划新开工的总计2000万平方米配套商品房和中低价普通商品房,将占到上海商品住房供应总量的65%。也就是说,上海今年新上市的商品住房中,3套中有2套是面向本市居民的中低价普通商品住房。这将大大改善上海商品住房的供求状况,进一步满足市民正常的居住消费需要,预计将有20多万户居民因此受益。
作者::徐寿松
(来源:经济参考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