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芝麻”案引来市民疾呼 制假售假罚他个倾家荡产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4日 09:21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苏永华通讯员刘阳)“制假售假屡打不绝,60元处罚是不是太轻?”昨日,众多读者在指出该查的同时,纷纷对目前制假售假者所得处罚偏轻表示担忧。

  读者刘女士的观点在市民来电中颇有代表性:“如果违法成本太低,造假售假当然屡禁不止”。工商部门介绍,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可处违
法生产、销售产品金额三倍以下罚款。该案中60元的处罚就是依此而作出的。

  不少市民表示,为防止制、售假者故伎重演,早就应该罚得其倾家荡产,让他们不敢、也不能再害人。对此,省消费者委员会相关负责人指出,罚得太轻确实不能伤筋动骨。所以许多国家对假冒侵权行为均采用了重典。不过,在我国,完善相关法律需要一个过程。

  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经费、人手限制,执法时确实会考虑成本问题。但不管怎样,对市民投诉问题,新洲工商部门不计部门得失办理的作法,应该肯定。

  美国相关法律规定,对生产、销售假冒商品者可处以25万美元以上200万美元以下的罚款,并处监禁;法国法律也规定,制假者除将面临2年的监禁外,还有巨额罚款。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戛纳电影节
《星战前战3》
2005中国珠峰科考
青海禽流感疫情
中超联赛第10轮
二战重大战役回顾
大城市停车的烦恼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性感天后林志玲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