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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通知 景区门票调价至少间隔3年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4日 09:21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苏永华 通讯员杨城邓娜娜马婷)昨日,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改委通知,以制止近来景点门票价格竞相上涨的“风潮”。

  国家发改委通知称,对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的重点景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名胜风景区、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其门票价格的制定和调整,应按照各地听证目录规定实行听证。听证时,以外地游人为主的景点,要有外地消费者代表参加。

  省物价局表示,目前湖北省所有景区均未在听证目录上。不过,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在制定或调整其价格时,如认为有必要,在报省物价局同意后,可组织价格听证。

  通知称,原则上,同一景点门票价格上调应与上次上调保持至少3年的间隔,对一些景区门票价格调整频繁、价格过高、社会反响强烈的地区,报经国务院批准后,可暂停该地区景点门票价格调整。

  省物价局表示,将对全省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门票价格(包括景区内缆车、索道、游览车等)进行一次认真审核,高于政府指导价的要坚决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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