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区域保险监管合作北京宣言》发布
记者杨崇伟5月23日北京报道今天,在由中国保监会在京主办的亚洲区域保险监管合作会议上,来自中国、中国香港、印度、日本、约旦、韩国、中国澳门、马来西亚、尼泊尔、巴基斯坦、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等14个国家和地区的保险监督官员讨论通过了《亚洲区域保险监管合作北京宣言》。
据悉,为确保合作机制持续、有效发挥地作用,《北京宣言》确定亚洲各国和地区保险监管当局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采用适当的形式召开亚洲区域保险合作会议。在合作机制框架内,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保险监管合作活动:一是举行高层会议和工作组专家会晤,及时沟通情况,探讨研究亚洲国家和地区共同关注的问题;二是推动亚洲保险业界开展广泛交流,鼓励通过创新解决亚洲保险业特有问题,促进亚洲成熟市场与新兴市场的协调发展;三是开展区域保险监管合作,防范化解市场风险;四是在保险监管人员培训方面加强合作,提高亚洲国家和地区保险监管水平。
业内人士分析,《亚洲区域保险监管合作北京宣言》达成的共识,标志着亚洲区域保险监管合作开始由构想走向现实。亚洲国家和地区的保险监管力量将形成合力,共同开创亚洲保险发展和保险监管的新纪元。而作为《亚洲区域保险监管合作北京宣言》的发起国,中国将成为亚洲保险监管的核心力量之一,为推动亚洲区域保险监管的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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