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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产险“分改子”利益落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4日 02:32 每日经济新闻

  外资财产保险在中国境内的分公司变身子公司(分改子)的行动并没有取得实际利益。一位深谙内幕的业内人士昨日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中国保监会于3月16日批准成立的韩国三星火灾海上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和日本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并非全国性的子公司,营业区域仅限于上海市和辽宁省行政辖区内。

  外资公司申请设立子公司可追溯到2002年年中,日本东京海上火灾保险上海分公司
就曾率先向中国保监会递交了改组为全资子公司的申请。尽管中国政府承诺加入WTO后2年内,允许外国非寿险公司设立外资独资子公司,但当时该申请还是未能获准。

  2004年,外资保险公司改组子公司终于有了说法。5月中旬,保监会下发通知,允许在华外资财产险分公司改建为独资子公司。此后,日本财产保险公司大连分公司、东京海上上海分公司、三井住友海上上海分公司、韩国三星火灾海上上海分公司、美国美亚保险深圳分公司和德国安联产险广州分公司分别向中国保监会提出申请,欲改组为独资子公司,成为本地法人企业。5月底和7月27日,香港民安深圳分公司与中银保险先后获得“分改子”批文。两者都有深厚的中资背景。

  此次获批的韩国三星火灾海上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和日本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是今年“分改子”外资保险公司中的“幸运儿”。但是,实际获得的利益却与申请公司的初衷相差甚远。据业内人士透露,在子公司经营范围一栏,三星火灾为上海市辖区内,日本财产为辽宁省。这显然与冀望改组成一家子公司,便可以顺理成章地在全国分设分支机构的计划落空了。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结果,与两家公司的资本金目前只有2亿元人民币有关,而设立全国性保险公司最少要5亿元资本金。”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系主任王绪瑾认为。据这位业内人士透露,对于资本金的问题,两家公司早就有所考虑,并且其总部已经对用于增资的资金有所准备。但是,由于国家外汇管理局要求中国保监会对其出具相关的书面证明,因此进度被拖延。据悉,下一步两家子公司会向保监会提出增加资本金的申请,然后再申请全国性的独资子公司。

  作者:邱冉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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