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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拟修改遗产继承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 14:49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法国《快报》

  法国准备修改继承法的有关条款,继承人今后可以在继承遗产之前主动放弃继承权,将其转让给第三方;缩短遗产继承手续的办理时间;关于共同继承的相关规定变得更加灵活;还允许祖父母在女儿同意的情况下直接把财产传给孙子辈。

  改革继承法是为了顺应时代的需要。法国一家研究机构2005年的调查结果表明,随着人口老龄化,法国人继承遗产时的年龄越来越大,从1984年时48岁的平均继承年龄上升到2000年的52岁。在这个年龄,人们早已安家立业,遗产对继承人的经济扶持作用已大为减弱。相反,现在的年轻人就业越来越难,特别需要家庭的扶持和财务资助。改革的目的就是使家庭的财力支持发挥更大的作用。

  法国决定于2006年初实施继承法改革,除上述考虑外,还有其它目的。首先,这项改革可以使家庭省下一笔遗产税开支,因为当祖父母跨过儿女辈把遗产直接传给孙辈的时候,就等于少交了一次遗产税。其次,这项改革可以大大刺激消费,从而拉动经济。2004年法国财政部允许祖父母赠予儿孙辈3万欧元的财产而不用纳税。结果,法国现在每个月差不多都有将近10亿欧元的馈赠。法国去年冬天的消费也因此而格外地红火。

  (夏子/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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