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专项资金支持困难群众创业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 14:31 证券时报 | |||||||||
在上海市政府出台最新鼓励政策,将设立专项资金,对失业、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等人员自主创业,给予开业贷款担保。同时建立政府购买创业培训成果的机制,以提升开业者的开业能力。上海还将开发建设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创业园区,经认定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可享受有关税费减免、从业风险综合保险、岗位补贴和开业指导等优惠扶持政策。另有一笔专项资金,用于补助非公有制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吸纳下岗失业人员。
|